三分法四分法相结合是多少(三分法的最佳比例)

2023-02-28 21:16:01 密语知识 思思

文体和文类 的区别

区别:

1、属性上:

(1)文类是文章的分类,是属性。文类学是专门研究文学类型在不同国家的发展历史和理论的分支学科。

(2)文体是文章的体裁,是形式;文体,是指独立成篇的文本体栽(或样式、体制),是文本构成的规格和模式,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是某种历史内容长期积淀的产物。它反映了文本从内容到形式的整体特点,属于形式范畴。除此以外,文体还是文娱和体育的合称。

2、研究方向上:

(1)文类学研究的范围和对象大致可分以下五方面:文学的分类、文学体裁研究、文类理论批评、文类实用批评、文学风格研究。

(2)文体类研究即率属于文类研究。

3、形式上:

(1)文体的主要形式是记叙文、散文、小说、诗歌、说明文、议论文、各种应用文等;

(2)而文类常用三分法或四分法,即叙事文学、抒情文学和戏剧文学,或者诗歌、小说、散文、戏剧。

扩展资料:

中国文体分类的演变和文学四分法的形成:

大致说来,我国从汉代到明代,对文体和文类的划分是逐渐展开、趋于细致的。三国时曹丕《典论·论文》里按照“本同而末异”的原则划分了四类,并且指明了它们的体性:“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宜实,诗赋宜丽。”西晋的陆机在《文赋》提出“体有万殊,物无一量”,列出了十体并对其特征加以概括:“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

刘勰《文心雕龙》五十篇,自第六篇到二十五篇共二十篇谈的是文体,实际是把文章分为三十三个体类:明诗第六、乐府第七、诠赋第八、颂赞第九、祝盟第十、铭箴第十一、诔碑第十二、哀吊第十三、杂文第十四、谐隐第十五、史传第十六、诸子第十七、论说第十八、诏策第十九、檄移第二十、封禅第二十一、章表第二十二、奏启第二十三、议对第二十四、书记第二十五。

梁代昭明太子萧统在《文选》中则将七百五十二篇诗文分为三十七类:赋、诗、骚、七、诏、册、令、教、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檄、对问、设论、辞、序、颂、赞、符命、史论、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到明代吴讷《文章辨体》中将诗文分为五十九类,徐师曾《文体明辨》在前者的基础上,将诗文分为一百二十七类,其中仅诗歌就划为二十六种,赋划为四类,更是显得繁杂了。

清代以后,我国文体划分开始走向归并与简化。如桐城派古文家姚鼐编纂的曾经影响很大的《古文辞类纂》就将文章分为十三类:论辩类、序跋类、奏议类、书说类、赠序类、诏令类、传状类、碑志类、杂记类、箴铭类、颂赞类、辞赋类、哀祭类。直至现代进一步简化,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四类。四分法出现于五四时期,是在流传进来的西方三分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民族文学的历史与现状而形成的。

四分法最早见于1919年傅斯年《怎样做白话文》一文:“散文在文学上,没甚高的位置,不比小说,诗歌,戏剧。但是日用必须,整年到头的做它”[4]。后来朱自清、鲁迅、胡适等多人沿用这个划分,至1935-1936上海良友公司赵家壁主编的多卷本《中国新文学大系》将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分卷出版,四分法遂约定俗成。

我国古代的文体分类显得繁杂,缺乏概括,而且存有偏见,在很长时间里把后来得到很大发展的小说、戏曲排除在外。但也有其特点和优点:一是承认散文的地位,二是对某些文体特别是论述文体的特点把握得比较细密而精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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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体裁的分类方法有哪几种?

文学体裁包括古代文体常识和现代文体常识两点。

古代文体:大致上可以分为韵文、骈文、散文,包括史传文。韵文,即讲究押韵的文体,包括诗、词、赋、铭。散文,包括史传文、议论文、杂记文、应用文等。骈文是介于诗和散文之间的一种文体。

现代文体:现代文体主要指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民间文学、杂文等。此外还有实用文,包括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四类。

扩展资料

古代文学体裁

1、赋

我国古代的一种文体,它讲求文采、韵律,兼具诗歌和散文的性质。其特点是“铺采文,体物写志”,侧重于写景,借景抒情。最早出现于诸子散文中,叫“短赋”;以屈原为代表的“骚体”是诗向赋的过渡,叫“骚赋”。

汉代正式确立了赋的体例,称为“辞赋”;魏晋以后,日益向骈文方向发展,叫做“骈赋”;唐代又由骈体转入律体叫“律赋”;宋代以散文形式写赋,称为“文赋”。著名的赋有:杜牧的《阿房宫赋》、欧阳修的《秋声赋》、苏轼的《前赤壁赋》等。

2、序

序也作“叙”或称“引”,有如今日的“引言”、“前言”。是说明书籍著述或出版意旨、编次体例和作者情况的文章。也可包括对作家作品的评论和对有关问题的研究阐发。

“序”一般写在书籍或文章前面(也有列在后面的,如《史记·太史公自序》),列于书后的称为“跋”或“后序”。这类文章,按不同的内容分别属于说明文或议论文,说明编写目的、简介编写体例和内容的,属于说明文。

对作者作品进行评论或对问题进行阐发的属于议论文。我们学过的“序言”有:《〈呐喊〉自序》、《〈农村调查〉序言》、《〈指南录〉后序》、《伶官传序》等。

3、游记

游记是描写旅行见闻的一种散文形式。游记的取材范围极广,可以描绘名山大川的秀丽瑰奇,可以记录风土人情的诡异阜盛,可以反映一人一家的日常生活面貌,也可以记下一国的重大事件,并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

文笔轻松,描写生动,记述翔实,给人以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美的感受。游记有带议论色彩的,如《岳阳楼记》、《游褒禅山记》;有带科学色彩的,如郦道元的《三峡》;有带抒情色彩的,如柳宗元的《小石潭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学体裁

什么是服装平面裁剪中的三分法、四分法、六分法、八分法和十分法?

比例裁剪法

什么叫比例裁剪法,什么是比例裁剪法,比例裁剪法

比例裁剪法又被称为直打法。比例裁剪法就是选定人体的某些部位作为基准部位。以经验和数学的方法将服装裁剪中所需要的尺寸数据。归纳为一些包含基准部位尺寸的比例公式——一定比例乘以基准部位尺寸。再加减一个调整数。用求得的数据直接定寸裁剪纸样。如以1/4胸围十1厘米计算服装的胸围。

1.5/10胸围十4厘米计算服装的胸宽等。比例法根据所选定的基准部位、基准部位的多少以及常用的比例。可以分为胸度法、定 寸法和短寸法等。胸度法就是主要以胸围尺寸为基准。裁剪中所需的尺寸大都按一定比例形 式的胸围尺寸推算而得。胸度法按照比例形式。

又可以分为三分法、四分法、六分法、八分法和十分法等。胸度法要求测量的数据少。制图快捷。但对一些特殊体型的服装适应较差。定寸法又称为“直接注寸裁剪法”。它几乎完全凭经验直接确定裁剪中所涉及的尺寸数据。甚至 很少采用公式。这就要求裁剪者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初学者不易掌握。短寸法又叫实寸法。是选取人体多个部位进行尺寸测量。然后根据服 装款式将测得的数据稍作调整。按所得数据进 行裁剪。这种方法测量尺寸多。

但是适合于单 件服装的裁制。合体性强。我们虽然将比例裁剪法分为以上三类。但并不是说它们是相对孤立的。它们可以根据需 要相互结合。灵活运用。1/4胸围+1cm一般衣服分四片。4分之一指的是单块纸样。加一公分一般是前片。因为女人前胸比后背的围度要大。你这些问题是比较专业。但在一个版型师来看是很基础的东西。

比例裁剪法-比例裁剪法就是选定人体的某些部位作为基准部位。以经验和数学的方法将服装裁剪中所需要的尺寸数据。

三分法四分法相结合是多少(三分法的最佳比例) 第1张

文学体裁的“三分法”与“四分法”

"三分法":根据文学作品建构审美意象的不同方式,把文学体裁分为三大类。即: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

"四分法":根据文学作品在意象建构、体裁结构、语言运用、表现方法等方面的不同,有四分法: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

“三分法”根据塑造形象、反映生活的不同方法来分类,抓住了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的一些重要的基本特点,具有相当强的概括力。但是,它仅仅从叙事的、抒情的、戏剧的这三个不同的方面来分类,忽视了各类体裁的文学作品在体制、结构、语言等其他方面的特点,因而把一些基本特点相同的、本来应同属一类的文学体裁,分割开来了。例如,把诗歌中的行情诗和叙事诗,散文中的抒情散文和叙事散文,生硬地割裂开来,分别归人两类。这样做的结果,抒情诗和叙事诗、抒情散文和叙事散文的共同特点,反而易于被忽视。

“四分法”的长处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点:一、划分时不但注意到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而且也注意到体制上的差别,比较符合我国的传统习惯。在定名上比“三分法”具体,容易掌握,容易把它的名称同它的特点联系起来。二、小说这种体裁从产生以后,发展很快,特别是近代以来,它在文学创作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把它独立划分为一大类,符合文学创作的实际情况。三、散文是一种很灵活的体裁,在我国文学发展历史中,有着光辉的传统和丰富的遗产。从先秦以来到“五四”以后,散文领域中出现了很多优秀名篇,产生了很多伟大作家,把散文列为独立的一类,既符合文学创作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批判地继承我国文学的优秀传统,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学创作。因此,在本书中,我们采用了“四分法”。

四分分成法与三分分成法的区别要素

4分分成法与三分分之法的区别要素在于4分和三分,他们的比例不同,而且大小也是不同的。

根据评估实践和国际惯例,在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时,利润分成率的方法有三分法和四分法,其中三分法主要认为产品收益由资金、人力和技术三种因素贡献,并假设三种因素对收益的贡献是相同的;

四分法认为产品收益主要由资金、人力、技术和管理四种因素贡献,并且假设四种因素对收益的贡献是相同的。经过与企业沟通,标的公司核三力经营主要是由资金、人力、技术、管理为主要因素贡献,各种因素对收益的贡献共同生产作用,故采用四分法进行测算。

数学学习技巧

数学定理、公式、法则等,在背诵和理解应该相辅相成,记忆的基础上理解,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有了这些工具,加上我们的敏捷的思维就可以在解数学题的时候得心应手了。

自学能力越强,悟性就越高。随着学生的不断长大,他们对老师的依赖性正在逐渐减弱,自学的能力不断增强。因此要养成好习惯,就是在老师讲新课前,自己先预习一遍。看能不能通过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来推导新的公式或者定理、理解新的内容。

刑法四分法指什么

根据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有无和大小的实际情况,各国刑法和刑法理论一般都对刑事责任能力采取三分法或四分法。三分法即将刑事责任能力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以及处于中间状态的限定(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三种情况。四分法是除上述三种情况外,还有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无论是三分法还是四分法,都承认在刑事责任能力的有无之间存在着中间状态的限定(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面依据我国和一些国家刑法所采取的四分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程度问题加以论述。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简称刑事责任能力或责任能力。其概念和内容在各国刑事立法中一般未予规定,而是由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结合刑法中关于责任能力和限定责任能力的规定来加以明确和确认的。从外延看,凡不属刑法规定的无责任能力人及限定责任能力人的,皆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例如,在我国刑法看来,凡年满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都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责任能力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负全部的刑事责任,不能因其责任能力因素而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简称完全无责任能力或无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或者控制自已行为的能力。根据现代刑事立法的规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是两类人:一是未达到责任年龄的幼年人;二是因精神疾病而没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例如,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完全无责任能力人,为不满14周岁的人和行为时因精神疾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也可称为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所明确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限定的其他犯罪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从设立这一责任能力层次的立法例看,这种相对无责任能力人都是已超过完全无责任能力的年龄但又末达到成年的一定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例如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又称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状态。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降低的情况。现代各国刑法中,较为普遍地规定有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外延主要为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聋哑人、盲人、因精神病而致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有所减弱的精神障碍人。各国刑法一般都认为,限制责任能力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的,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其刑事责任因其责任能力的减弱而有所减轻,应当或者可以从宽处罚或免予处罚。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属于或可能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人有四种情况:(1)己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其年龄因素的影响而不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2)又聋又哑的人;(3)盲人;(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