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密和密码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 汇总5篇 (密码法与保密工作)

2023-03-25 20:35:42 密码用途 思思

举办保密宣传月活动经常是耗人耗时耗钱的,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一篇活动总结了。通过活动总结可以看出自己在开展活动时有哪些成长与不足。所以,我们应当静下心来好好思考,应该怎么写好总结!那么,你知道该怎么写好一个保密宣传月活动总结吗?为满足您的需求,我特地我了“{2022年保密和密码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汇总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2022年保密和密码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篇一)

一、强化保密意识。

积极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与《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保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重视度和认同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意识。将保密法相关条例印发给各所站、各村居学习,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法》。

二、完善保密制度。

完善《白塔乡保密制度》,切实完善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确保密件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规范涉密计算机,移动硬盘和U盘的使用,切实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有效杜绝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保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情况。

三、充分宣传引导。

借助白塔乡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进行《保密法》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杂志内容。

2022年保密和密码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篇二)

近日,为庆祝《保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x周年、《保密法》颁布实施x周年,启动保密法制宣传月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根据安保委字〔20xx〕4号文件要求,安远县档案局紧紧围绕增强保密法制观念,落实全员培训教育,提高保密责任意识这一主题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具体开展五项活动:

一是完善涉密岗位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到规范管理。

二是组织保密学习教育。

利用周五支部学习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了保密宣传教育片《没有硝烟的战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三是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保密宣传图画、计算机屏保设置警示标语、举办保密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是认真开展保密自查。

我局根据要求,对保密工作进行彻底、全面的自查,及时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了失密、泄密隐患。

五是健全保密安全制度。

除了落实好原有相关保密安全制度外,还完善了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的保密管理,存储介质及其纸介质文件资料管理,保密监督等一系列制度。

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有力开展,宣传普及了保密知识,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了我局保密工作质量。

2022年保密和密码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篇三)

为加大保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xx月xx日额敏县水利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保密宣传教育月动员会,会上由水利局局长孟晓勇同志讲授保密专题党课,专题党课课上孟晓勇讲解了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树立保密责任意识,掌握必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并带动大家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

党课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全局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很多同志表示:“讲得很深刻又全面、实用,听完以后收获很多。经常学习保密法、上党课,保密责任意识也潜移默化了。

2022年保密和密码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篇四)

一、成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为确保“保密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并安排部署活动的具体事项,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为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

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强化保密意识,认真履行保密职责,服务科学发展。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发出保密知识试卷20份,收回20份;二是对各部门办公用的计算机、移动储存介质及涉密台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涉密计算机都配备了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与升级,切断了涉密信息流向互联网的所有渠道;三是广泛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保密知识,生动直观宣传保密知识,增强宣传效果,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四是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涉密人员围绕“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座谈,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绷紧安全保密这根弦,以做好_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三、规范行为 严格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对容易失泄密文件的重点部门和重点涉密的计算机,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保密法的相关要求;对电子公文的制作、收发、存储、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处理程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彻底杜绝泄密隐患;对统计资料、档案实行专管制度,规定传送范围。

通过一个月的“保密宣传月”活动,我乡的_得到进一步加强,没有出现任何泄密事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_,进一步推动我乡的_再上新台阶

2022年保密和密码法治宣传月活动总结范文(篇五)

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富保办办20xx4号)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活动周密部署,及时开展了保密知识普及宣传,并对保密工作进行了自查,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得到了加强,杜绝了保密工作风险隐患。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是安排部署。

根据县保密委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乡召开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了20xx年保密工作要点、“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研究制定了《xxx乡“保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保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分阶段安排部署了保密宣传月活动的具体事项,为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学习。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县保密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活动方案,号召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宣传工作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宣传教育活动中,切实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能力,努力形成全员参与的宣传教育格局。

三是强化督办。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好这次保密宣传月活动,按照县保密委的具体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了对各站所开展保密宣传活动的督促指导。

四是开展教育。

一是在宣传栏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积极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是为了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质效果,组织进行了保密知识试卷答题活动,使干部职工更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多层次、多方位、内容比较广泛的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树立良好的保密意识,坚持做到学以善用;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保密工作信息调研及学习体会文章的撰写工作。

五是认真检查。

一是以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保密自查及检查工作,明确了保密自查的总体要求,即:落实保密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严格保密制度,杜绝失泄密隐患,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以此推进我乡的保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站所保密自查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消除失泄密隐患。

什么是密码保密?

密码工作是对国家安全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具有“命门”、“命脉”的地位,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我国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以下简称《密码法》)。这部法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密码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制度,成为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的重要环节。

密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密码工作也就是围绕密码开展的相关管理/技术工作。

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和其他秘密,一旦加密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将处于明文状态,失去了根本保护,这对国家安全是非常危险的。所以,要时刻做好密码保密共工作。

中电30所黄宇案就涉及密码工作,可以关注以下有关报道

保密法规定的保密工作方针是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密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第三条 密码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创新发展、服务大局,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第五条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密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密码工作。

国家机关和涉及密码工作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密码工作。第六条 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第七条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属于国家秘密。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管理。第八条 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国家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对在密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密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第二章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第十三条 国家加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科学规划、管理和使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增强密码安全保障能力。第十四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的国家秘密信息,以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第十五条 从事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科研、生产、服务、检测、装备、使用和销毁等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密码工作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确保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安全。第十六条 密码管理部门依法对密码工作机构的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密码工作机构应当配合。第十七条 密码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的安全监测预警、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通报、重大事项会商和应急处置等协作机制,确保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安全管理的协同联动和有序高效。

密码工作机构发现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泄密或者影响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安全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密码管理部门报告,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密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处置,并指导有关密码工作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八条 国家加强密码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其履行工作职责。

国家建立适应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需要的人员录用、选调、保密、考核、培训、待遇、奖惩、交流、退出等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密码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公安、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有关物品和人员提供免检等便利,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条 密码管理部门和密码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和安全审查制度,对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以下统称商用密码从业单位)。

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和进出口,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制定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鼓励商用密码从业单位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提升市场竞争力。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对其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保密工作常识

1.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三)什么是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什么是国家秘密载体?

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主要有以下四类:1.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载体。2.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3.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如电波、光纤等。4.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

(五)保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六)保密工作由谁负责?

保密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组织,确定专职或者 *** 保密工作人员,管理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七)党政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系统)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分管保密工作的党政领导承担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3.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要管到哪里,研究部署和检查考核业务,要同时对保密问题作出安排和检查考核。

(八)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其他相关法规中有关保密内容的学习;2.保密基本知识;3.保密技术、技能的培训;4.泄密案例的教育;5.保密工作经验的介绍;6.实际工作中有关保密问题的研讨;7.保密新技术、新产品的交流等。

(九)保密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1.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2.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3.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4.保密宣传教育;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6.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管理;7.重大活动和项目保密工作;8.保密技术防范措施;9.泄密查处工作。

2.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保密法?答:人们在涉及国家秘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都称为保密关系。

保密法就是调整保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分别于何时颁布和实施?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于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3.《保密法》的作用是什么?答:《保密法》的作用有三点:(1)是保障国家秘密安全的法律武器;(2)是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保密工作进行的重大改革;(3)是健全和完善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根本依据。

4.《保密法》的颁布实施有什么意义和作用?答:《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一,《保密法》是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打击泄露、窃取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

它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准确地打击泄露国家秘密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二,《保密法》是各机关、单位和全体公民保守国家秘密的行为准则。

《保密法》的制定颁布、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助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逐步增强保密责任感,增强敌情观念、保密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从而逐步形成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社会风尚。第三,《保密法》是建设我国保密法规体系的基础,它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保密法制建设的方针、原则和重要措施。

第四,《保密法》是深化我国保密工作改革,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的法律准绳,是指导我国保密工作深化改革的指南。《保密法》对国家和地方各级 *** 、中央 *** 的各个主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的设置及职权,都作了原则规定,这对健全保密管理体制,加强保密工作有着重大意义,使全国保密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5.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什么?答: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6.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其主要含义是什么?答:《保密法》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积极防范”,就是要我们把保密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预防上,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一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公民首先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二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三要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技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防范泄密和窃密;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五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

“突出重点”,就是在保密工作中,在全面贯彻《保密法》的基础上,要在密级、部位和人员等方面区别情况,确保核心秘密和掌握国家秘密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部位)人员不出问题。“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就是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保密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保密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7.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是落实“谁主管,谁负责;领导干部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就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同业务工作要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8.什么是保密教育?答:保密教育是指以保守国家秘密为直接目的,以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机关、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对象所开展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的传播工作。

它是党和国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整个保密工作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环节。9.什么是国家秘密?有哪些特征?答: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本质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

二是程序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确定。

三是时空特征。即国家秘密必须而且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10.国家秘密的密级如何划分?答:划分密级的依据是这项国家秘密一旦泄露,能或可能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程度。危害的程度不同,密级也不同。

造成的危害越严重,密级就越高。《保密法》把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11.什么是工作秘密?答:是指各级机关单位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12.什么。

3.如何做好文件保密工作

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文件保密工作:准确 地标明文件密级,控制文件的印制权限,限定文件的阅 读范围、加强文件的印制管理、严格文件的封发管理、严格登记制度。

秘密文件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 各环节都应严格把控,具体要求包括: (1) 不准通过普通邮政邮递,不准在普通传真机上 传递。 (2) 专人负责,专室阅读,专送专取。

(3) 要有专门的保险柜保管,机要室门窗要有安全 设施,并定期检查,严格控制进出人员。 (4) 定期清退,如发生丢失现象,要及时追查,: (5) 办毕后要按要求立卷归档。

(6) 未经批准,不得借阅给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 (7) 选编、汇编秘密文件不得擅自降低密级^ (8) 销毁秘密文件要登记造册,并派专人监督销毁 过程。

4.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秘密会议应从以下方面做好会议保密措施: (1) 要在会前认真研究具体的安全保密措施,规定 保密纪律,对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 会议召开之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扩音、录 音设备的保密状况。 (3) 与会人员入场前要按名单验证身份,并由本人 签到。

(4) 会议文件、资料印发要有专人管理,统一标明 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严格控制范围。 (5) 领导同志的讲话,未经本人审阅同意,会后不 得擅自整理印发。

(6) 秘密会议是否需进行新闻采访报道,或哪些内 容可以报道,哪些内容不能报道,要事先呈报会议主管 领导审批。 (7) 做好会议记录的保管工作。

5.保密知识知多少

国家对公民保密有哪些规定?1.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2.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4. 《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保密法列举了12种最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这些行为是:1.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2.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3.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4.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5.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7.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8.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9.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10.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11.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12.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保密法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如何区分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1. 利益主体不同。

工作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有关国家机关,一旦泄露仅对有关国家机关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职责等局部利益造成危害;而国家秘密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国家,一旦泄露会对国家的整体利益造成危害; 2. 确定方式不同。工作秘密的确定以各级国家机关自行确定为主,对少数中央国家机关有统一规定或明确授权的,才从其规定;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依法进行,必须在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范围内操作,不得随意确定;3. 标志不同。

属于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载体,可以以“内部”作标志,不得标上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4. 管理不同。各级国家机关对工作秘密的管理可以参照国家秘密的管理办法,但不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规范。

例如,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机要邮政,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传递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则没有统一的要求,可以由各机关自行选择;5. 适用的法律不同。对工作秘密加以保护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公务员法》,主要以行政手段对工作秘密给予法律保护;而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则适用《保密法》,不仅可以使用行政手段,还可以使用法律手段;6. 责任不同。

工作秘密泄露后,有关责任人只承担行政责任,只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而泄露国家秘密,则要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他情节确定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可以承担行政责任,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总之,由于工作秘密与国家秘密各自涉及的利益主体不同,一旦发生泄露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在范围和程度上都有很大差别。

因此,对工作秘密的保护力度要明显小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力度。其他方面的差别都由此而来。

使用手机有哪些保密要求?1. 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2. 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参加涉密会议或进入涉密活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3. 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4. 不得将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5. 涉密人员严禁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开通其他功能时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不得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功能;6.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尽可能配备和使用专用手机,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和开通位置服务、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手机;7. 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在指定地点维修。无法恢复使用的手机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保密技术防范常识有哪些?1. 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