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密码法一般是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密码法的施行,是为了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的发展,保障网络和信息的安全,提升密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通常情况下,密码法是我国在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密码法坚持党管密码和依法管理相统一。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密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第三条 密码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创新发展、服务大局,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第五条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密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密码工作。
国家机关和涉及密码工作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密码工作。第六条 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第七条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属于国家秘密。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管理。第八条 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国家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对在密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密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
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十条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密码安全教育要与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宣传贯彻《密码法》为重要抓手,面向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形式的密码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平台,深入开展《密码法》普及宣传活动,推动密码安全教育进社会、进课堂、进教材、进网络。二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充分发挥中国密码学会、商用密码领域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 全国商用密码展览会、《密码学报》 、全国密码技术竞赛等学术、产业交流平台的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大密码知识科普工作的力度,增强密码社会认知度和应用密码保护信息安全的意识。
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十条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1、第七条: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属于国家秘密。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管理。
2、第八条: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以上内容参考 通榆县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密码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公安、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有关物品和人员提供免检等便利,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十九条 密码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公安、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有关物品和人员提供免检等便利,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 密码管理部门和密码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和安全审查制度,对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审查。
第二十一条 国家鼓励商用密码技术的研究开发、学术交流、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用密码市场体系,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非歧视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以下统称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技术合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商用密码技术。
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服务和进出口,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密码法》解读:密码的主要功能、管理对象以及密码分类
问:密码有哪些主要功能?
答:密码的主要功能有两个,一个是加密保护,另一个是安全认证。
加密保护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将原来可读的信息变成不能直接识别的符号序列。简单地说,加密保护就是将明文变成密文。例如,古希腊军队使用一种叫做“斯巴达棒”的圆木棍来进行加密通信,使用方法是:把一根长带状羊皮纸缠绕在圆木棍上,然后在上面写字;解下羊皮纸后,上面只有乱序的字符,只有再次以同样的方式缠绕到同样粗细的木棍上,才能看出所写的内容。
安全认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确认信息是否完整、是否被篡改、是否可靠以及行为是否真实。简单地说,安全认证就是确认主体和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例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保护涉税信息,增值税发票信息经密码算法进行加解密处理,确定该发票的明文信息是否真实,从而遏制增值税犯罪,减少税款流失。
问:《密码法》的管理对象有哪些?
答:作为本法的管理对象,密码包括密码技术、密码产品和密码服务。
密码技术,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包括密码编码、实现、协议、安全防护、分析破译,以及密钥产生、分发、传送、使用、销毁等技术。分组密码算法(如SM4算法)、公钥密码算法(如SM2算法)等是典型的密码算法,密钥交换协议、密钥分发协议等是典型的密码协议。
密码产品,是指采用密码技术并以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产品,即承载密码技术、实现密码功能的实体。典型的密码产品包括:密码机,如链路密码机、网络密码机、服务器密码机、传真密码机、电话密码机等;密码芯片和模块,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智能电卡、社会保障卡、金融芯片卡中使用的密码芯片、可信计算密码模块等。
密码服务,是指基于密码专业技术、技能和设施,为他人提供集成、运营、监理等密码支持和保障的活动,即基于密码技术和产品,实现密码功能,提供密码保障的行为。典型的密码服务包括:密码保障系统集成(如数字证书认证系统集成),是指为他人集成建设实现密码功能的系统,保护他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密码保障系统运营(如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系统运营),是指为保证他人实现密码功能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管理和维护。
问:密码是如何分类的?
答:《密码法》将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实行分类管理。核心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信息,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机密级、秘密级信息
根据密码法规定,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法律依据
《密码法》第六条 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
第七条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绝密级,普通密码保护信息的最高密级为机密级。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属于国家秘密。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管理。
第八条 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国家加强密码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对在密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密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